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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得税实现"两税合并"
2007-06-20 09:47  文章来源:信息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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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得税实现“两税合并”
新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 统一税率 统一扣除 统一优惠 内外资实行公平竞争

“两税合并”在经历了13年的风风雨雨之后,终于在今年3月16日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,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,将在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这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,外资企业在华享受20多年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。新的税法孕育着新的时代。
“两税合并”的概念
两税合并:是把我国现行的分别针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两部税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和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合并为一套同时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《企业所得税法》,实行公平税收待遇。
“两税合并”的要点
一、新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。
二、新税法实行统一税率:25%。
三、新税法统一税前扣除:工资据实扣除、捐赠、业务招待费、广告费。
四、新税法统一税收优惠:产业优惠为主,区域优惠为辅。
五、新税法规定外资过渡期:五年。
具体如下:
“两税合并”——实行法人所得税
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组织或者实体课税,是以人作为标准确定纳税人的,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 制改革的方向。
“两税合并”——实行统一税率
《企业所得税法》草案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%。主要考虑是: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,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,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,还要考虑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的税率水平。我国周边18个国家(地区)的平均税率为26.7%.
“两税合并”——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
统一税前工资扣除 内资企业:最高扣除标准工人的计税工资总额,即每个人1600元/月;外资企业 :工资据实扣除,即按照工资的实际发放额度扣除。
职工福利费、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 内资企业:最高扣除标准是计税工资总额的14%,2%和1.5%;外资企业:扣除标准同样是实际工资发放额度的相应比例扣除.
统一公益救济性捐赠:内资:有1.5%、3%、10%和100% 等限额扣除;外资:全额扣除,没有比例限制.
统一业务招待费 内资:销售收入净额1500万元以下的,限额0.5%;超过1500万元,限额比例0.3%;外资:业务收入总额500万元以下的,限额比例1%;超过500万元,限额比例0.5%.
统一坏账准备金计提 内资: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‰;外资: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‰.
统一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内资:广告费用有2%、8%、25%以及全额扣除比例限制;业务招待费限额比例5‰;外资:广告费、业务宣传费全额扣除.
统一支付总机构管理费 内资:税前扣除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%;外资:准予税前列支.
“两税合并”——统一税收优惠政策
为统一内资、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,结合各国税制改革新形势,草案采取以下五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进行整合:
一、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%的优惠税率,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%的优惠税率,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,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。
二、是保留对农林牧渔业、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
三、是对劳服企业、福利企业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
四、是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(即经济特区)内,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(即上海浦东新区)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;
五、是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,以及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等。
“两税合并”为内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,也标志着我国在外资引进上从单纯注重数量转移到质量并重、质更重于量的轨道上来。内资企业已经焕发出活力,公平的竞争环境将更加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,对于增加国内需求,拉动国内消费具有重要的意义,也为我国经济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型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前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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